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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北京]首部<营养条例>完稿 百人以上餐饮单位须配营养师

作者:zhongzhi…    资讯来源:中新网4月14日电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7-14

 

首部<营养条例>完稿 百人以上餐饮单位须配营养师

2005年04月14日 09:15

  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,100人以上的食堂、餐饮单位,其菜肴将不再是由厨师直接配制,而是在营养师的指导下,共同完成食谱的搭配、调理、调整等工序,以保证用膳者的合理营养搭配。记者13日从上海市营养学会获悉,由上海市部分专家共同参与起草的中国首部《营养条例》已完成初稿,今年5月将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作进一步讨论,一经通过即颁布实施。

  记者获悉,在《营养条例》中,分为临床营养、老年营养、公共营养、妇幼营养四大块。据上海市营养学会副秘书长孙建琴教授介绍,该条例明确规定,100人以上的食堂、餐饮单位,必须配备营养师,厨师在营养师的指导下,共同完成对食谱的搭配、调理、调整等工序。300人以上的食堂、餐饮单位,必须配备营养管理师。

  据悉,《营养条例》在实施中还将根据实际情况,不断修改完善,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法规。(朱国荣)

 
编辑:吴歆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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